素质教育学院

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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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德,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大连艺术学院素质教育学院院长、总支书记。

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雷锋精神研究和高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是教育部社科司专家库成员,国家行政学院雷锋精神讲习特聘讲师,辽宁省思政课教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高职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辽宁省教学评价委员会委员,辽宁省高校精品课建设、专业建设、优秀课大赛等评审专家组成员,辽宁省雷锋精神研究会副理事长,东北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渤海大学等高校客座教授,抚顺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主要研究领域高校教育教学、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与雷锋精神研究与培训工作。主要著作有《雷锋式职业人素质训练教程》《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华传统节日》等多部主持参加中宣部《雷锋精神深层本质研究》重大理论课题等多项。以赛带训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等多项教学研究成果获辽宁省教学研究成果一、二等奖;在人民网、中国新闻网、香港法制报等各级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弘扬雷锋精神培育时代新人“高校思政课教学实践探究“等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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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女,副教授,1983年10月出生于辽宁省锦州市,本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2001级汉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2009级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中共党员。现任大连艺术学院素质教育学院副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理事,中国心理学会会员。主要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管理及党务工作,主持省、市级课题6项,发表论文15篇,实用新型专利4项,出版教材3部,指导国家级大创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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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军,男,汉族,1979年2月,籍贯陕西省白水县,中共党员,教授,现任通识教育学院副院长。

2002年毕业于西安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02年8月至今就职于大连艺术学院,2017年9月至2023年4月任体育教研室主任。工作以来,主要从事体育教学与管理,主讲大学体育(篮球、乒乓球、排球、田径)等课程教学任务。曾多次被评为学院“优秀教师”,2014年被评为辽宁省民办高校“优秀教师”,2016年被评为大连市高校体育“优秀工作者”。 教学中对体育教育和教学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撰写专著《高校体育教学研究》一部,参编教材《大学体育与健康》、《大学体育与健康教育教程》等八部,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与主持省、市、院级教科研课题十余项,指导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两项。自工作以来,积极为学院体育工作的发展献计献策,带领教研室积极组织实施学校的每届运动会和各类体育赛事,曾在2010—2023年多次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举办的啦啦操、街舞、跆拳道、篮球、足球、乒乓球、轮滑、极限飞盘等赛事,连年获得一、二、三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教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