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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素质教育学院 添加时间: 2024-06-20

按照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期末考试工作的统筹指导,下设两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审核、考试组织实施、考风考纪督察,具体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君
  副组长: 柳娜 司阳 田苗苗
  成员:徐冰 任引沁 刘武军 刘湛 刘莹 栗启龙 刘洪剑 张妹 刘斯旸 孙歌 郑帅 刘冲 陈佳妮
  (三)期末考试工作小组
  1.试卷命题审核组:柳娜任组长,成员为各学院负责教学的副院长、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教研室主任。
  2.组织实施组:徐冰任组长,成员为教务处及各学院考试组织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期末考务工作,研究解决考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考风考纪督察组:司阳任组长,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学生处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检查考风考纪情况,对违纪学生和教师及时作出处理。
  二、期末考试安排
  (一)试卷质量及管理
  按照《大连艺术学院教考分离实施方案》(附件1)和《大连艺术学院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各学院做好期末考试课程的试卷和试题库的建设工作,完善考试内容,切实检验学生的学习结果。
  (二)考试安排
  为保障在校的各年级学生按时、有效地完成期末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2023级本科、2023级专科、2023级专升本;2022级本科、2022级专科以及2021级本科的期末随堂考试在2024年7月1日-7月5日完成。
  2.公共必修课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年7月1日-7月12日,具体安排详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附件3)。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和本学院教学实际进行安排,考试计划上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公共选修课在2024年6月28日前结课并完成期末考试。
  (三)考试形式
  本学期期末考试采用纸质版试卷的形式进行。由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在智慧考试系统进行题库建设并完成组卷,试卷经学院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审阅。
  四、考试组织
  (一)公共必修课的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制定考试计划并上报教务处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学院按照公共课考试计划和安排及时通知监考教师和本学院考试学生,按时到达指定位置进行监考和考试。学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学生证遗失者可开具在读证明,无上述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大一年级学生的学业导师要对学生进行考试规范、考试诚信等内容的教育和指导。
  (二)专业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将考试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后由各学院组织。如有更改需上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实践类专业课考试必须有考核方案,评分标准,不少于3名教师打分并统一使用教务处规范的打分表、分数统计表。作品类考试要有作品照片存档(光盘或打印),表演类考试要有考试录像资料存档。
  (四)监考人员要求。40人以下考场,安排2人监考;41人-80人的考场,安排3人监考;80人以上的考场,监考不少于4人。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由申请教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进行申请,学院审核签字并确认调换人员后上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附件5),如发现私自调换监考人员按照一般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五)召开考务会。为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00在综合楼213教室召开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务会,对期末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做进一步说明和考务培训。
  四、相关要求
  (一)规范统一阅卷工作。考试完成后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进行试卷和答题卡的扫描,开课学院根据相关要求组织阅卷团队进行线上统一流水式试卷评阅,试卷评阅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试卷复核,保证评分的准确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成绩的登录工作。各单位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考试采取指定教师、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指定流程进行统一组织并实施,严禁教师自行阅卷。
  (二)规范成绩管理。按照学校规定的成绩审核登录流程和职责划分,严肃认真地做好成绩审核签字、成绩登录及成绩单上报工作。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1日任课教师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的登录。
  (三)规范考务人员纪律。各学院考务人员和参与考试工作(出题、监考、阅卷、登分等)的教师,必须廉洁自律,公正办事,严禁出现漏题、泄题、划范围、给人情分等不良行为,更不能出现拿人好处、接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如若发现学校将按照一般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四)保障考试秩序。各学院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的期末考试组织与协调工作,保障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教务处下发的相关要求和通知要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严禁出现“漏消息”和“未通知”的现象,一经出现问题学校将从严处理。
附件:
  1.大连艺术学院教考分离实施方案
  2.大连艺术学院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
  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专业课考试安排
  5.监考教师调换申请表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学生考试规范
  8.大连艺术学院监考教师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4年6月20日  

编辑/简珊雅
审核/简珊雅、黄玉凡、刘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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